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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和优秀 保安员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4-07-11  浏览次数:3700

江苏省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和优秀保安员

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随着《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深入实施,全省保安服务行业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激励斗志,进一步树立保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快推进保安服务行业的创新发展,经报省公安厅同意,在江苏省保安协会会员单位中组织开展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和优秀保安员年度评选表彰活动。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加入省保安协会1年以上的保安服务公司,持有保安员证且在省保安协会会员单位内工作3年以上的保安员,可分别参加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和优秀保安员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保安服务公司评选标准

1、公司规模较大。拥有保安员数量200名以上,近两年,保安客户单位和保安员数量逐年增长,年营业额和利税在本地区同类企业中位于前列。

2、经营管理规范。公司基本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经营和日常管理严格、规范,无接受企业挂靠和个人承包;保安员招收录用、在岗培训、规范服务、服装管理、考评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落实;重合同、守信用,客户满意率达90%以上;积极参加省保安协会活动,每年按时交纳会费;主动接受公安机关日常监督管理,近两年,未因违反保安管理法规被公安机关处罚。

3、队伍形象良好。公司及保安员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文明执勤、热情服务,未发生公司及保安员重大违法违纪案(事)件;保安员服务行为严格、规范,整体素质较高,着装规范整齐,保安员持证上岗率、规范着装率达90%以上;保安员履职期间无违法犯罪行为,经查实的客户、群众投诉在本地区同类企业中数量较少。

4、职工权益保障。依法为保安员缴纳社会保险,积极为保安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安员参保率达95%以上;保安员工资待遇逐年增长,保安队伍相对稳定,保安员年流失率低于20%;未发生因保安员工资福利等权益保障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鼓励、支持保安员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通过国家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的保安员比例在本地区同类企业中较高;党团和工会组织健全、活动正常,企业文化生活丰富多彩。

5、社会效益显著。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维护社会治安、开展安全防范职责,有效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消除治安灾害事故隐患,无因履职不到位造成客户单位发生重大损失的案件、事故;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充分发挥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开展安全防范的重要作用;热心社会公益利益,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

(二)优秀保安员评选标准

1、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取得《保安员证》。

2、努力学习,积极上进,道德品质优良。

3、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安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4、爱岗敬业,钻研业务,保安职业技能强,服务质量好,客户单位认可度高,在岗轮训和年度考核成绩优异,在维护客户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开展安全防范方面有较突出事例,并多次受到客户表扬。

5、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方面有较突出事迹,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的表扬。

6、热爱集体,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三、评选程序

(一)省保安协会根据各市保安服务公司单位会员数量及在职保安员人数,分配各市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和优秀保安员推荐名额,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审核后下达,部署各地开展初评和推荐工作。

(二)各市保安协会(未成立协会地市保安监管部门,下同)组织本地的省保安协会会员单位申报,在此基础上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考察评估,择优确定推荐对象,经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核后,填报推荐表附事迹材料报省保安协会。

(三)省保安协会将各地推荐的事迹材料,在“江苏保安网”公布,开展网上投票。根据事迹材料和投票结果,省保安协会确定重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评估,在此基础上择优遴选候选对象,在“江苏保安网”公示。

(四)候选对象公示结束后,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审核,确定表彰对象。

(五)在评选期间,遇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表彰奖励

省保安协会每年表彰优秀保安服务公司20家、优秀保安员50名,其中,优秀保安服务公司颁发奖牌和证书,优秀保安员颁发证书和奖金。对获奖的优秀保安员,所在单位应当配套颁发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