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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3  浏览次数:1349

关于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保协﹝20184 号             签发人:卢  扬

各会员单位:

保安服务业是为单位、组织和个人人身和财产提供安全保护的特殊行业,保安员在服务活动中不可避免地接触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护的信息,如果监管不到位,就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近期,各地出现了不少此类案件,有的为了炫耀将工作现场情况用手机拍摄上传到互联网,有的利用职务便利入侵客户系统获取资料出售牟利,触犯了国家法律,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了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经会长办公会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保密教育。国有机密,党有秘密,人有隐私,所有这些都受到党纪国法的保护。当前,窃取秘密、侵犯隐私不法事件时有发生,给党、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给人民群众增添了无尽的困扰。为此,各会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保安员进行集中警示教育,组织他们专题学习相关保密规定,确保每一名保安从业人员对规定入脑入心,不断增强保密意识,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新形势下使用网络社交媒体、维护保安从业单位良好形象的特殊重要性,真正做到不该传的不传、不该说的不说。

二、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内的公司信息和保安员身份信息均为单位和个人的保密信息,随意传播不仅侵害了公司的商业秘密,而且泄露了个人身份隐私。各会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系统使用、维护工作,科学设置开机密码和系统登录账号,将知晓人群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小泄密风险。要认真梳理并管理好单位的网站、“工作微信群”,对保密内容的信息,坚持不允许随意使用网站和微信群传递信息。对保安员在互联网上开设网站、微博等情况要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及时发现、清理、删除泄漏单位和人员相关信息的内容。

三、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各会员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加强信息保密的责任,规定保安员在执勤工作中不得擅自拍照、摄像。要与所在保安队员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安员的保密责任,对无视规定、我行我素,违反保密规定随意上网传播信息的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或内部处罚,构成违法的要报告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保密失职的会员单位负责人,协会将依据章程和规约进行严肃处理。

 

 

 

                                南京市保安协会(印)

                                 2018年7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