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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保安工作先进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2  浏览次数:1621

关于开展2017年度保安工作先进评比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保安监管部门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广大保安服务企业严格依规经营,全市保安队员辛勤奋斗在岗位一线,各项保安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有效地维护了我市社会面治安稳定。为弘扬正气,鼓舞斗志,推广先进典型经验,促进保安事业发展,市局决定会同市保安协会,对2017年度保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现就有关评比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经依法许可设立满2年、加入市保安协会满1年,并按时交纳会费的保安服务公司。

(二)在我市保安服务(分)公司或备案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工作满2年的持证保安员。

二、名额分配

(一)优秀保安服务公司10家;

(二)优秀保安员10名;

(三)先进保安服务中队20个;

(四)先进保安员30名。

(五)先进保安监管集体5个;

(六)先进保安监管民警5名;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保安服务公司评选标准

认真贯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精神,全面落实保安监管各项要求,积极组织保安员参加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数据鲜活准确,保安员着装严整;模范遵守协会行规行约,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被选举为南京市保安协会理事以上单位;切实维护保安员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行业服务标准,客户满意度高,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主流媒体负面报道;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涌现出南京市先进保安服务中队,受到相关部门和协会表彰奖励;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状况良好,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二)优秀保安员评选标准

爱岗敬业,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业务精通,技能过硬,客户单位认可度高;工作在基层一线岗位,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作出突出贡献,受到表扬和奖励;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因工作失职导致安全事故和案件。

(三)先进保安服务中队评选标准

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保安监管工作,保安员持证率高、着装严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主流媒体负面报道,保安服务客户满意度较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受到相关部门和协会表彰奖励。

(四)先进保安员评选标准

爱岗敬业,品质良好,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业务精通,技能过硬;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作出重要贡献;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因工作失职导致安全事故和案件。

(五)保安监管集体(民警)评选标准

落实专人负责保安监管工作,监管绩效处于全市领先位置,年内未发生监管民警违规违纪问题;监管民警业务熟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创出了全市具有推广价值的监管经验。

四、方法步骤

(一)在市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设立先进评比办公室,负责评比具体工作。

(二)各单位在3月16日前将推荐表上报协会网站右上角信息报送窗口。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1、优秀保安服务公司推荐表

2、先进保安服务中队推荐表

3、先进保安监管集体推荐表

4、优秀(先进)保安员推荐表

5、先进保安监管民警推荐表

 

 相关表格下载:/attached/file/20180312/20180312154202_5641.doc

   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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