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通报通知通报
关于交纳2014年协会会费的通知
宁保协﹝2014﹞1 号
各协会会员单位:
为切实加大协会的宣传力度,强化与兄弟省市协会的交流,有效服务全市保安服务事业,根据《南京市保安协会章程》和《南京市保安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南京市保安协会开始收取2014年度协会会费。现将有关交纳会费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交纳范围和标准。2014年协会会费的交纳对象为所有加入南京市保安协会的会员单位。会费标准分别为副会长单位30000元、理事单位10000万元和会员单位5000元,具体见附表。
二、交纳截止时间。为了方便审计部门对会费的审计,延长会费的使用周期,提高会费的使用效率,请各会员单位于6月底前交纳会费。
三、会费交纳方式。各会员单位接通知后,将2014年度协会会费汇入南京市保安协会账户,开户行为南京银行秦淮支行,账号01450120540001350。汇款必须注明:汇款单位(填写单位名称的全称)和汇款用途(填写“会费”)。
联系人:吴晓。联系电话:84420495 18662700749。
附:会员单位交纳会费金额一览表
南京市保安协会(印)
2014年5月4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保安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召开理事会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