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通报通知通报
为弘扬正气,鼓舞斗志,推广先进典型,促进保安服务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公安局会同市保安协会对2023年度保安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评选活动,先就有关评比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十佳保安服务(培训)单位”10家;
(二)“十佳保安员”10名;
(三)优秀保安服务中队30个;
(四)优秀保安员50名。
二、评选标准
(一)“十佳保安服务(培训)单位”评选标准
1.认真贯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精神,全面落实保安监管各项要求,积极组织保安员参加岗前、在岗培训,江苏公安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平台数据鲜活准确,保安员着装严整、持证上岗;
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联勤联防工作和应急机动队伍建设、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活动中主动参与,积极作为;
3.模范遵守协会行规行约,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被选举为南京市保安协会理事以上单位或评定为三级以上单位(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不受此限);
4.切实维护保安员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行业服务标准,客户满意度高,无低价竞标等扰乱市场行为,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主流媒体负面报道;
5.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信用评价良好,创新意识较强,经营特色明显,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6.经依法许可设立满2年、加入市保安协会满1年,并按时交纳会费的保安服务(培训)单位。
(二)“十佳保安员”评选标准
1.爱岗敬业,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2.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业务精通,技能过硬,客户单位认可度高;
3.工作在基层一线岗位,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贡献突出;
4.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因工作失职导致安全事故和案件;
5.在我市保安服务(分)公司或备案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持证上岗满1年。
(三)优秀保安服务中队评选标准
1.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保安监管工作,保安员持证上岗、着装严整;
2.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主流媒体负面报道;
3. 保安服务得到客户认可,满意度高;
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且表现优良;
5. 中队服务项目已录入江苏公安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平台。
(四)优秀保安员评选标准
1.爱岗敬业,品质良好,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业务精通,技能过硬;
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做出贡献;
4. 保安服务得到客户认可,满意度高;
5.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因工作失职导致安全事故和案件;
6.在我市保安服务(分)公司或备案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工作满1年的持证保安员。
三、评选程序
(一)市公安局和市保安协会成立2023年度表现突出保安公司和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分局相应成立评选机构,负责本区、本条线评选推荐和宣传等工作。
(二)各分局评选机构征集、审核候选保安服务单位和保安员。根据评选标准和申报事迹,推荐对象上报市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选树宣传。市公安局、市保安协会公布入选名单,对入选的十佳保安服务(培训)单位、优秀保安中队发放奖牌、证书,对入选的十佳保安员和优秀保安员发放证书。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在2023年12月20日前将推荐表、评选材料以及依照评选材料进行自评的自评表上报分局治安大队(对主要服务区域与注册地不在同一区的保安服务公司,也可向市评选办公室直接申报,申报窗口:电子档发送至互联网1525717998@qq.com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上一篇]:关于建设会员单位信用体系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2023年度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 评选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