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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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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表现突出保安公司和个人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5  浏览次数:1148

为弘扬正气,鼓舞斗志,推广先进典型,促进保安服务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公安局会同市保安协会对2023年度保安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评选活动,先就有关评比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十佳保安服务(培训)单位”10家;

(二)“十佳保安员”10名;

(三)优秀保安服务中队30个;

(四)优秀保安员50名。

二、评选标准

(一)“十佳保安服务(培训)单位”评选标准

1.认真贯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精神,全面落实保安监管各项要求,积极组织保安员参加岗前、在岗培训,江苏公安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平台数据鲜活准确,保安员着装严整、持证上岗;

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联勤联防工作和应急机动队伍建设、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活动中主动参与,积极作为;

3.模范遵守协会行规行约,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被选举为南京市保安协会理事以上单位或评定为三级以上单位(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不受此限);

4.切实维护保安员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行业服务标准,客户满意度高,无低价竞标等扰乱市场行为,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主流媒体负面报道;

5.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信用评价良好,创新意识较强,经营特色明显,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6.经依法许可设立满2年、加入市保安协会满1年,并按时交纳会费的保安服务(培训)单位。

(二)“十佳保安员”评选标准

1.爱岗敬业,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2.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业务精通,技能过硬,客户单位认可度高;

3.工作在基层一线岗位,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贡献突出;

4.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因工作失职导致安全事故和案件;

5.在我市保安服务(分)公司或备案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持证上岗满1年。

(三)优秀保安服务中队评选标准

1.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保安监管工作,保安员持证上岗、着装严整;

2.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主流媒体负面报道;

3. 保安服务得到客户认可,满意度高;

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且表现优良;

5. 中队服务项目已录入江苏公安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平台。

(四)优秀保安员评选标准

1.爱岗敬业,品质良好,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业务精通,技能过硬;

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做出贡献;

4. 保安服务得到客户认可,满意度高;

5.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因工作失职导致安全事故和案件;

6.在我市保安服务(分)公司或备案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工作满1年的持证保安员。

三、评选程序

(一)市公安局和市保安协会成立2023年度表现突出保安公司和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分局相应成立评选机构,负责本区、本条线评选推荐和宣传等工作。

(二)各分局评选机构征集、审核候选保安服务单位和保安员。根据评选标准和申报事迹,推荐对象上报市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选树宣传。市公安局、市保安协会公布入选名单,对入选的十佳保安服务(培训)单位、优秀保安中队发放奖牌、证书,对入选的十佳保安员和优秀保安员发放证书。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在20231220日前将推荐表、评选材料以及依照评选材料进行自评的自评表上报分局治安大队(对主要服务区域与注册地不在同一区的保安服务公司,也可向市评选办公室直接申报,申报窗口:电子档发送至互联网1525717998@qq.com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1表现突出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表 

                      2表现突出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自评表